武汉市蒋汉前被劫持到洗脑班 家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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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蒋汉前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于七月二日被劫持到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家属与聘请的律师到相关部门投诉,家属到武昌区法院递交起诉状遭拒。

(一) 捡拾被丢弃的旧光碟遭绑架、拘留

蒋汉前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三时许,在捡拾地上被丢弃的旧光碟时,被武汉大学保卫部三分部的保安人员绑架、劫持至三分部(原武汉测绘大学保卫部);下午五时许,保安人员将蒋汉前劫持到珞珈山派出所非法关押。

晚上七点三十分,市区“610”头子林某某带着珞珈山派出所警察仝英杰及司机等三人,闯到蒋汉前家非法抄家,不出示任何证件,没有录像或记录抢走的物品清单。

蒋汉前遭“610”头子林某某、珞珈山派出所警察仝英杰等人刑讯逼供至次日凌晨二点多钟。六月十七日,蒋汉前被劫持到武昌区公安分局青菱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蒋汉前的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书,家人多次索要拘留通知书警察都不给。

(二) 被劫持到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

十五天期满,七月二日早上五点,蒋汉前的家属去武昌区公安分局青菱拘留所门前,等到八点还未见蒋汉前释放出来。

七点半左右,其他释放人员都已经出来了,家属着急的询问拘留所门卫人员,门卫人员不解释,也不让家属进入。

八点左右,武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龚队长带着一帮人七~八人左右(开两辆车,有二个女的,可能是街道、居委会的)来到拘留所。

之后,拘留所罗海鹰(自称所长)告诉家属,声称蒋汉前已经在家属来之前就被国保带走,并送到武昌区杨园洗脑班。

家属很怀疑罗海鹰的解说(自称拘留所所长)因为家属没有看到国保带走法轮功学员蒋汉前。拘留所所长罗海鹰拒绝给家属释放或转押蒋汉前的任何书面证明。家属等在拘留所外直到拘留所下班也没看到任何车辆带出蒋汉前。

在另一边,蒋汉前的妻子和亲属,在中午十二点多到达杨园洗脑班门卫处询问蒋汉前的下落,门卫让家属等到下午三点才回复说不知道,让家属去询问拘留所。守在拘留所的家属立即询问罗海鹰,所长罗海鹰说:是国保的人,在凌晨已经将蒋汉前带走了,而且没有办任何手续(是早上过来补办手续的)。

七月三日,珞珈山街综治办、办事员邓娜在蒋汉前家门上留字条,说:让蒋的妻子准备一点日用品及衣物送去杨园法教班。当天下午,法轮功学员蒋汉前的妻子,带着准备好的日用品及衣物,赶到珞珈山街综治办后,珞珈山街“综治办”“610”头子郑主任不同意家属去送,说是武昌“610办”公室负责法教班,“610”主任不让家属去送衣服,让家属把衣物留在珞珈山街“综治办”、“610”,然后由街道送过去。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蒋汉前妻子和邓娜、东湖村居委会的马艳一起去了杨园洗脑班。下午四点多到达,门卫不让进,大门上开了一个很小的窗收东西,门口没有任何标志和门牌。

(三)家属请律师伸冤

基于上述情况,法轮功学员蒋汉前的妻子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就聘请了石伏龙律师,七月四日早上,家属与聘请的石伏龙律师来到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信访办、武昌区公安分局纪委等处。当家属与聘请律师来到信访办,陈警官(工号:031269)接待时他说:迫害法轮功是政府行为,要我们去找人民政府,去政府信访办投诉,不接收我们提交的投诉书。家属们反问他:这里不是政府部门,不是政府设立的信访办么?他无言以对。他还训斥石律师,说律师不懂法律,法轮功的案子还敢接,完全白当了律师,等等颠倒黑白,胡搅蛮缠。国家法律就这样被警察们践踏和破坏的(这才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者)。

过后,当家属与聘请律师来到分局纪委处,当时门卫人员经过三次拨打电话才接通,家属和律师述说了整个事件之后,纪委接电话的人不出来见面也不留姓名,只告知家属谁负责案件找谁去,家属与律师要求纪委接投诉书、律师函,门房拒绝、说不接收,纪委和门房电话沟通后才勉强收下投诉,门房值班人员说我们听领导说收就收,领导不发话就不收。

律师当时就质问他,门房值班人员没有人有任何权利拒绝接收上访人员的提交资料。另外,门房打电话给纪委,起先二次无人接听,他就让家属直接回家,下周再来。

(四)到法院递交起诉状遭拒

自从蒋汉前被绑架到杨园洗脑班迫害以来,家属通过亲朋好友、多方打听、了解的情况得知:蒋汉前在杨园洗脑班里,因不配合他们要他写所谓“三书”的要求,杨园洗脑班又派二个包夹人员来强迫蒋汉前,一直逼迫他放弃信仰,他坚守信仰、抗争不从。

蒋汉前的妻子和亲属们都非常担心他在杨园洗脑班黑窝遭受到什么样的折磨?半个月来,他妻子时常半夜在睡觉中都被蒋汉前“大声呼救”的声音惊醒!

蒋汉前被迫害以来,他的妻子和亲属不间断找到珞珈山街“综治办”、“610”,找办事员邓娜也做不了主,向“综治办”、“610”头子郑主任请示了、区“610办”公室主任陈传全,还是不同意家属接见,家属认为“610”和杨园洗脑班是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才不让见家属。在这种情况下,蒋汉前的妻子、女儿在亲友的支持下,又聘请了维权律师,在七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家属与聘请律师一同到达武昌区人民法院(地址:武昌公平路十二号),递交起诉状,控告迫害蒋汉前的人员!

诉讼请求包括:1,撤销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昌公(珞)行决字[2015]2525号行政处罚决定; 2,确认被告未将昌公(珞)行决字[2015]2525号行政处罚决定;通知原告、未送达书面通知的行为违法; 3,确认被告人员不出示工作证件、无合法理由擅自搜查、检查原告住所的行为违法。

然而,武昌区人民法院七月十六日下午,接待人员周建平收到起诉状之后说要请示领导;(当天值班庭长是胡庭长)两个多小时后周建平才出来说领导说不予接收和立案,家属追问不接受的原因,周说等一会领导会和你们谈,之后家属从四点等到四点半都未见任何人来解释此事,一直到五点,在家属多次追问周建平、二楼办事窗口咨询郑师傅、导诉的邱师傅,周和邱师傅让家属去武昌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反映问题,不要找法院,法院不接收这类案件,不属于法院负责范围内的案件,法轮功不是法院责任范围。家属要求周建平出具不接受法轮功案件的文字说明,周说不可能,什么都没有,不给。家属找法院信访办,信访办一个人都没有,每个办公室都大门紧锁。问物业,物业说都去开会了。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蒋汉前的相关单位,人员信息更正与补充:
武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龚队长(原自称是区“610”林某者)
武昌区公安分局青菱拘留所所长罗海鹰
武昌区公安分局珞珈山街派出所仝英杰
武汉大学保卫部,三分部(原武汉测绘大学保卫部)
李磊,绑架者(武大保卫部三分部干部),男,1987年10月27日生,住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483号
吴桂林,绑架者(武大保卫部三分部干部),男,1994年8月2日生,住址:武汉大学南校区十九栋
杨猛,绑架者(武大保卫部三分部干部),男,1989年3月27日生,住址:武汉东湖风景区123号
武昌区“610办”公室
区“610办”公室主任陈传全(主任 ),办:02788936279,手机:13397111802

武昌杨园洗脑班电话号码:027-86739553
吕山海:18971036356,宅:02788850789,办:02786739553(直接参与迫害)
曾某某负责安排学习转化工作
冯某某,男,60多岁,原武昌区某街道办事处退休干部
杨某某,女,60岁,原武昌区某街道办事处退休干部
胡某某武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人员负责安保工作
帮教邪悟人员:
王贺云、女,50岁,帮教邪悟者
徐德喜、女,50岁,帮教邪悟者
周志英、女,40多岁,帮教邪悟者
周兴春、男,58岁,帮教邪悟者
(直接参与迫害)
何某某,男,60来岁,陪教主管
肖某某,男,50岁,陪教副管
陪教人员若干
武昌区珞珈山街综治办、“610”头子郑主任
武昌区珞珈山街综治办、办事员邓娜
武昌区珞珈山街东湖村居委会的马艳
注:*是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蒋汉前的保安人员(6月18日下午两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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